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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3-1-30 数据编号: 3405689 所属类别: 招标补疑

重庆市渝北城区环境综合整治PPP项目之城区雨污分流治理及市政道路提档升级工程管网基槽及顶管(包含轨道保护区监控量测)第三方监测答疑补遗文件


重庆市渝北城区环境综合整治PPP项目之城区雨污分流治理及市政道路提档升级工程管网基槽及顶管(包含轨道保护区监控量测)第三方监测
答疑及补遗
(一)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本项目答疑及补遗通知如下,如本答疑及补遗通知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次答疑及补遗为准。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在网上下载本通知相关内容,无论下载与否,都视为知晓其全部内容。
一、答疑部分
质疑1: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排水管网雨污分流改造;人行道、车行道提档升级、主次干道架空电力、通信管线下地、20000个无人值守收费智能停车位等工程建设。该建设工程不仅仅只有管线,为综合建设的市政工程,在2.2.4
(2)商务部分评分标准:投标人的类似业绩、项目负责人资质和业绩及技术负责人资质和业绩中要求的业绩均为:管线工程监测业绩。建议加分业绩与资格业绩的要求保持一致为:市政工程监测业绩。
答疑:不采纳,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质疑2:该项目的限价为424.4631万元,要求的单位及项目负责人资格业绩均为400万,建议调整资格业绩金额。
答疑:不采纳,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质疑3:招标文件第56页第三方监测服务合同主要条款第五条5.1、监测服务费总额:本合同暂定监测服务费总价为人民币元。其中不含增值税金额为人民币元(大写:),增值税税率为6%,增值税金额为人民币元(大写:)。具体详见附件1工程量清单。最终监测服务费以重庆市渝北区政府相关审计部门审定的金额为准。并且招标文件第14页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中5.本项目工程量为暂定工程量,最终以投标人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为准。若现场乙方按照监测方案实际执行工作量超过工程量清单,导致超过合同暂定监测服务费,是否能够按照实际发生的工作量进行支付。
答疑:按照实际发生的工程量由双方签订补充协议后进行支付,最终支付金额以重庆市渝北区政府相关审计部门审定的金额为准。
质疑4:招标文件第56页第三方监测服务合同主要条款第五条5.1、监测服务费总额中意见给定附件1工程量清单,若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增加的监测项目单价按照什么执行?请明确。
答疑:如增加了工程量清单中没有的监测项目,由双方协商确定增加的监测项目综合单价并签订补充协议予以明确。
质疑5:招标文件第58页第三方监测服务合同主要条款第十一条11.9、乙方应根据实际情况和相关规范编制监测方案经甲方批准后执行,其中涉及轨道保护区部分监测方案应于中标通知书下发之日起七日内编制完成并提交至甲方。编制轨道保护区方案的前提为甲方及时提供相应的设计资料,建议加上前置条件。
答疑:设计资料已随招标文件同步挂网。
质疑6:招标文件第59页第三方监测服务合同主要条款第十二条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换现场代表,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10万元/人/次的费用,乙方擅自更换现场代表超过2次(含)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乙方赔偿损失并承担合同金额20%的违约金。请问,本条款现场代表是否为项目负责人,请明确。
答疑:现场代表为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
质疑7:P2,2.4节、P5 1.3.1节、P12及P55 2.2中招标范围(监测服务内容),原文内容中描述为“周边地边建筑管线竖向位移、周边地边建筑裂缝”,根据相关规范及设计文件,本项目监测项目应该为“周边地表、建筑和管线竖向位移,周边地表、建筑裂缝”。请更正并明确。
答疑:不采纳,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质疑8:招标文件中包含了涉轨监测项目,但是P55 3.4节监测服务质量要求中无相关涉轨监测规范,请结合项目需求增加涉轨监测规范。
答疑:本条已修改,详见补遗部分。
质疑9:招标文件中P12竖井及顶管工程监测第3条“竖井深层水平位移”,根据招标文件中招标范围及监测合同中监测服务内容,无此监测项目,请明确并统一。
答疑:监测项目包括“竖井深层水平位移”,监测服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招标范围及监测合同中所列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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