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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3-1-31 数据编号: 3406790 所属类别: 勘察设计

河北沙河市城市生态与人居环境改善治理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沙河市城市生态与人居环境改善治理项目设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沙河市城市生态与人居环境改善治理项目设计(项目名称)已由沙河市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批复文号:“沙审批审(2022)73号”,核准文号:“沙审批招标核(2022)2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沙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沙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河北省邢台市沙河市(招标人指定地点)2.1.2建设规模:本项目共包含城市生态治理工程(道路两侧绿化整治、道路节点改造、绿廊绿道系统)、市政环境改善工程、照明改造工程三部分内容。
2.1.3质量标准: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并达到现行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2.1.4设计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 60 天内完成招标人要求的全部设计工作;2.1.5标段划分:1个标段。
2.2招标范围:本工程未开工建设。本次招标范围为本项目的规划图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相关的全部设计内容及服务。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设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1.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3.1.1.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资质、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照明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执业资质(给水排水专业)或高级技术职称(道路专业或风景园林专业)(须是牵头设计单位人员),提供近6个月养老保险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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