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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3-1-31 数据编号: 3407192 所属类别: 勘察设计

吉林长春市百里伊通河水系生态治理工程伊通河流域服务设施提升工程污泥处理厂工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长春市百里伊通河水系生态治理工程----伊通河流域服务设施提升工程污泥处理厂工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将以下要求内容以清晰可辨的资料扫描件加盖公章后保存为PDF格式,以邮件的方式发送到吉林省中唯恒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邮箱(339131824@qq.com),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与代理机构取得联系进行确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2月20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WHY2022-0129
 项目名称:长春市百里伊通河水系生态治理工程----伊通河流域服务设施提升工程污泥处理厂工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
 预算金额: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百里伊通河水系生态治理工程----伊通河流域服务设施提升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百里伊通河整治工程PPP资金,招标人为长春城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中的污泥处理厂工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春市百里伊通河水系生态治理工程----伊通河流域服务设施提升工程污泥处理厂工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
2.2招标范围: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
2.3 项目规模:
(1)远期规划1200吨/天的污泥处理厂的建设(80%含水率),一期规划根据实际情况研究确定。
(2)工作内容: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
(3)工艺路线:深度脱水+干化+单独焚烧。
(4)要求:按厉行节约和低碳环保的原则,研究确定具体工艺参数和单元形式。
2.4工程建设地点:长春市;
2.5 服务周期:中标后15天完成全部方案及初步设计成果;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地方规范标准的合格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环境工程(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专项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承担能力。
2、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在职职工,设计负责人必须具备市政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设计负责人未经招标人允许不得更换;
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其他相关设计人员至少2人,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以上为现场所需最低人员标准,根据实际现场施工情况,如有需要可调增,中标人须无偿予以配合。
3、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19年至2021年)财务状况良好,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如公司为2021年12月31日以后成立的公司需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公司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              
4、信誉要求:
4.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4.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4在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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