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齐齐哈尔市2023年农田建设项目扩大初步设计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评审项目公告
齐齐哈尔市2023年农田建设项目扩大初步设计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评审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齐齐哈尔市2023年农田建设项目,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和县级配套资金,招标人为齐齐哈尔市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扩大初步设计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评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齐齐哈尔市2023年农田建设项目扩大初步设计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评审项目;
2.2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3 建设(设计评审)地点:齐齐哈尔市各县(市)区;
2.4 项目概况:齐齐哈尔市2023年农田建设项目涉及我市 9 县 4 区,包含财政补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和中央预算内农田建设项目,财政补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设总规模预计74.56万亩,建设总投资预计约8.9472亿元;中央预算内农田建设项目建设总规模预计30.7万亩,建设总投资预计约4.8442亿元,最终建设总规模和建设总投资以国家下达的任务数量为准;
2.5 评审额度:2023 年计划评审额度约13.7914亿元;
2.6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7 招标范围:项目扩大初步设计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评审;
2.8 服务周期:一个年度项目(只限 2023 年齐齐哈尔市农田建设项目);
2.9 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备案专业和服务范围包含项目咨询农业、林业、水利水电相关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相关专业咨询工程师(投资)注册职业资格,提交的注册资格证书中聘用企业名称必须与投标人企业名称一致,如为退休人员须提供单位聘用合同和退休证明;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要求投标人需对本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在中国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