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石柱排水有限责任公司沿溪污水处理厂厨房整改项目公告
比选公告
本项目重庆市石柱排水有限责任公司沿溪污水处理厂厨房整改项目,项目业主(招标人)为 重庆市石柱排水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重庆市石柱排水有限责任公司沿溪污水处理厂厨房整改
2.比选内容: 沿溪污水处理厂厨房整改,整改内容包括:地面、墙面砖拆除及新装;厨房吊顶;门窗安装;管线铺设;吸顶灯、排风扇、厨房台面、安装等。
3.技术参数:
(1)人工拆除地面砖、墙面砖约30.44m2,建渣外运(26公里)约1.5m3;
(2)新铺10cm厚C30砼地面约5.04m2。
(3)铺装防滑地砖约(0.3m*0.3m)5.04m2,贴墙砖(0.3m*0.6m)约25.4m2,楼(地)面涂膜防水10m2,铝合金吊顶(0.3m*0.3m)约5.04m2,平开门(1.91米*0.68)1套,铝合金(1.47米*1.18)1扇;
(4)厨房厨柜1套(长3.9m,宽0.59m,高0.85m,含大理石台面长3.9m,宽0.6m),厨房排风扇1个,洗涤盆1组,五金龙头管件1套;
(5)吸顶灯1套,电线(4m2)约60m,开关5个,污水管(PVCU-DN110)约10m,给水管(PPR-DN25)约25m。
4.工期: 3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内容
5.施工地点: 沿溪污水处理厂
6.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质量按国家建筑要求相关验收规范要求,达到质量合格标准。
7.质保期: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
8.结算原则:本项目的单价为中标固定单价,工程款支付及最终结算时按中标价格及本招标文件约定的相关计价方式按实结算。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鲜章)
2.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证件在有效期内(须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鲜章);
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证件在有效期内(须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鲜章);
4.投标人如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须委托本企业员工作为委托代理人,除提供授权委托书外,另须提供委托代理人2022年11-2023年1月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提供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个人),必须包含身份证号(或社保号)和参保基本情况、参保缴费明细(养老保险),并带有社保部门公章(或有效的电子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