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漳州东山县城乡污水收集系统工程(二期)及配套工程(樟塘镇)项目A标段污水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山县城乡污水收集系统工程(二期)及配套工程(樟塘镇)项目A标段污水工程已由东山县发展和改革局文件以东发改审[2022]83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建省水务发展集团东山水务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地方政府专项债80%,其余由地方财政补助20%,招标人为福建省水务发展集团东山水务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浙江华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东山县樟塘镇;
2.2.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预算审核价16739449.82元,本次设计樟塘镇7个村庄设计污水管道全长约76594米,管径为DN150~DN300;其中污水主管长度为11636米,管径DN300;收集支管长度为38484米,管径DN200、DN150;接户管按每户8米预估,长度为22488米,管径DN150;设置污水提升泵站5座。本次招标内容为港西村设计污水管道全长约13136米,管径为DN150~DN300:其中污水主管长度为1546米,管径DN300,收集支管长度为7221米,管径DN200、DN150。接户管按每户8米预估,长度为4160米,管径DN150。下湖村设计污水管道全长约15386 米,管径为DN150~DN300:其中污水主管长度为2304米,管径DN300,收集支管长度为6776米,管径DN200、DN150。接户管按每户8米预估,长度为5144米,管径DN150。;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东山县城乡污水收集系统工程(二期)及配套工程(樟塘镇)项目A标段污水工程,本招标项目施工图纸所含全部工程内容的施工,具体以招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正式下发的设计施工图、有关设计变更通知、工程造价资料所列指的范围、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承包工程范围中相应等级规定: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可承担直径1.5米以下污水及中水管道的施工;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市政公用工程中排水管道工程:单项工程合同额1000~3000万元属于中型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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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人民币16739449.82元(含暂列金160000元)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2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相关规范要求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