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民和县2023年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民和县2023年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万达华府SOHO4号楼18楼11810、1181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2月23日 14: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青海鑫沐磋商(工程)2023-002号
项目名称:民和县2023年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1700000.00
最高限价(元):1556812.7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民和县2023年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700000.00
最高限价(元):1556812.70
单位:详见磋商文件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磋商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12个月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和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属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产品),供应商须提供该服务企业出具的《小型、微型企业声明函》,并由供应商加盖公章,其划型标准严格按照国家工信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 改委、财政部出台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