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华县污泥处理厂工程已由西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西发改【2022】284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西华县诚睿环保产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EPC模式)、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位于西华县城西侧,S102 省道以西,东风运河以北,干校路以南,工业六路以东。 2.2 建设规模:该项目建设规模近期为50t/d,远期为 100t/d,以含水率 80%计。污泥处理工艺选取堆肥工艺,最终产品营养土出售作为园林绿化使用。工程内容主要包括工艺附属车间(陈化车间、成品车间及辅料车间)、门卫等建筑物,建筑面积共计 3073㎡,以及集成式智能发酵装备、除臭系统、地磅等。 2.3项目总投资:约2937.46万元。 2.4 计划工期:54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30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本项目建设内容的设计、设备供货安装,土建施工、竣工验收等工程内容以及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服务和相关服务等,对所有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及监理。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2个标段。 1标段:本项目工程总承包; 2标段:本项目监理。 2.7本次招标1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不超过两家),2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8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9本次招标实行电子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社会信誉良好。 1标段: 企业资质要求: ①设计资质:设计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环境工程专项乙级(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企业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②施工资质: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人员资格要求: ①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 ②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③项目技术负责人需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 2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3.2各投标人只能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只允许中一个标段。 3.3 本次招标1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以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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