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万源市李家梁水库工程枢纽工程标段的招标文件
万源市李家梁水库工程枢纽工程施工标段
补遗文件01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万源市李家梁水库工程枢纽工程施工标段招标文件做出如下澄清和修改:
一、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中“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近5年(?已完工的□已完工的或正在施工的□已完工的或正在施工的或新承接的)1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指: 近5年以来(2018年1月1日至今,以完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已完成中标合同金额不低于20000万元且坝高不低于70米的新建中型水利水电工程(须含大坝)施工业绩(水库增效扩容工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不属于类似工程)。已完成施工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完(竣)工验收鉴定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系根据本次招标项目工程特征、工程规模和招标控制价金额而设置,不超过本次招标项目本身所对应的指标,对“投标人资格要求”不作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