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永庄水厂进厂原水管工施工程招标公告
永庄水厂进厂原水管工施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庄水厂进厂原水管工程施工已由海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海发改投资函〔2022〕1356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海口永卓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海口市。
2.2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DN1800 原水管道1 条,起点南渡江引水工程永庄水库出水口,终点为永庄水厂,接入现状水厂进水渠道内,总长度3.10km,其中顶管段2.80km,埋管段0.30km。
2.3计划工期:365日历天。缺陷责任期:73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施工总承包(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
2.5招标控制价:53664690.18元。
2.6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合格。
2.7应用BIM技术: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资质证书的提供新资质证书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要求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4)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
(5)根据《海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促进我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海住建施[2022]418号文件要求:
二、我市新招标(发包)的建设工程项目,应允许非我市注册建筑业企业与其在我市注册的子公司(全资或控股)或在我市注册的关联企业(即最终隶属于同一集团控股)的其中一家,组成同一专业的联合体参与投标(承揽务),并明确由上述子公司或关联企业作为牵头单位提供销售建筑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