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中化十一建-中原分公司-山东裕龙岛项目-电仪仪表材料058项目公告
中国化学工程第十一建设有限公司
裕龙岛炼化一体化项目(一期)项目
中化十一建-中原分公司-山东裕龙岛项目-电仪仪表材料058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中国化学工程第十一建设有限公司 裕龙岛炼化一体化项目(一期)炼化主装置建设工程项目(炼油4标段), 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所需中化十一建-中原分公司-山东裕龙岛项目-电仪仪表材料058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编号:2022-12-27-4744)。招标人为中国化学工程第十一建设有限公司 ,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标段(包)编号:2022-12-27-4744/01
标段(包)名称:十一公司-裕龙岛炼化一体化项目-中化十一建-山东裕龙岛项目-电仪仪表材料058-标段包01
招标内容及范围:电仪仪表材料
2.2 交货期: 确定中标后7日内到场
2.3 交货地点: 山东省烟台龙口黄山馆镇裕龙岛3号岛
2.4 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
产品必须符合相关国家标准,或指定标准及生产厂家。
2.5 其他:
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是云采网合格供应商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招标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根据公司投标人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招标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3.3 本次项目是否接收联合体: 接受 不接受
联合体各方按照其分工协议,应当满足本条第3.1款规定的相应条件和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提交投标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