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供水集团2023年自控类备品备件采购招标公告(电子招标投标)
无标题文档合肥供水集团2023年自控类备品备件采购招标公告(电子招标投标)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合肥供水集团2023年自控类备品备件采购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
1.4
招标人:合肥供水集团有限公司
1.5 项目业主:合肥供水集团有限公司
1.6 资金来源:自筹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合肥供水集团2023年自控类备品备件采购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3BFFWZ00223 2.3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3BFFWZ00223 2.5 建设地点:合肥市,招标人指定地点 2.6 建设规模: 本项目所招产品用于合肥市供水工程,确定 1 家中标人。 2.7 合同估算价:95.00万元 2.8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合肥供水集团自控类设备及备品备件硬件设备采购,备品备件使用部门为集团下各个水厂、水源厂、加压站及管网测压点。设备采购(不含施工),部分设备需要负责安装调试和软件部署。中标人需考虑现场送货、调试、部署等产生的所有费用。 2.9 交货地点:合肥市,招标人指定地点(含合肥市区、巢湖市、肥西县三地),遇特殊情况则经招标人同意后可以调整。 2.10 交货期:自合同签订日期起供货期限(定点采购期)为180日历天。每批次货物,中标人须在接到招标人订单后7天内将货物送达招标人指定地点(含合肥市区、巢湖市、肥西县三地),遇特殊情况则经招标人同意后可以调整。按批次供货,自每批次产品货到验收合格且招标人收到中标人提供的增值税专票之日起质保期 3 年。 2.11 项目类别:工程货物 2.12 其他: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 业绩要求: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50万元的下列业绩之一:
(1)用于自动控制系统的设备供货;
(2)用于自动控制系统的设备安装业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