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丹江口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水质检测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采购)公告
丹江口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水质检测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2023-02-12 14:28|发布单位:十堰龙信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开标时间:2023-03-07|项目监管地:丹江口市|阅读次数:
【项目概况】
丹江口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水质检测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云平台网站(网址:http://www.hbbidcloud.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3月07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dj-202302zc-006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381-2023-00058
3、项目名称:丹江口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水质检测设备采购项目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113(万元)
6、最高限价:113(万元)
7、采购需求:
原子荧光光度计主机一台;≥160自动进样器一台;原子荧光光度计软件一套,及其设备配套耗材等;石墨炉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1台及其配套设备耗材。
8、合同履行期限:以合同签订为准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依据财政部、工信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关于落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鄂财采发[2022]5号)和丹江口市财政局、丹江口市审批局《关于落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丹财采发[2022]9号)文件要求,
(1)本项目需落实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优惠,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落实政府采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6%的扣除。
(3)对小微企业中的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采购产品纳入创新产品应用示范推荐目录内企业、采购产品获得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企业,以价格评审优惠幅度的上限给予评审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