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商州区可回收垃圾资源利用中心建设工程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商州区可回收垃圾资源利用中心建设工程已由商州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以商州行政审批审字【2022】43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商洛市商州区城市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
2.1 建设地点:商州区大赵峪街道办事处龙山村;
2.2 工程规模:商州区可回收垃圾资源利用中心建设工程包含:一栋地上3层3600㎡钢结构厂房及办公等配套附属设施、室外道路硬化基础设施;
2.3 项目投资总额:40070800元,(其中本次招标工程估算14550000元);
2.4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5 标段划分:标段名称: 商州区可回收垃圾资源利用中心建设工程;标段编号: E6110023551n8cjl8htv001;标段类型: 施工;
2.6 招标范围:标段名称: 商州区可回收垃圾资源利用中心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建设内容;
2.7 其他:。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标段名称:商州区可回收垃圾资源利用中心建设工程: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与【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 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 施工 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 负责人 具备【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
3.2 标段名称:商州区可回收垃圾资源利用中心建设工程: 本次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