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白河红原县龙日镇壤噶夺玛村防洪治理工程(第二次)标段施工招标补遗书01号
白河红原县龙日镇壤噶夺玛村防洪治理工程(第二次)/标段施工招标
补遗书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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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本次招标文件作如下更改: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更改为2023年2月17日9时30分;
缴纳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更改为2023年2月15日9时30分;
3、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投标保证金:
“?不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贰拾万元人民币(大写)贰拾万元(¥ 200000.00元)。
投标人可以选择下列两种形式之一提交:
(1)投标人通过其基本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