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旌德县玉溪河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初步设计(第二次)答疑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旌德县玉溪河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初步设计(第二次)(项目编号:JDX-GC-GK-2023008)作如下补遗:
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修改为:
是否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不要求
¢要求,具体如下: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见招标公告;
(2)投标保证金的接受形式:
现金(银行转账、银行电汇)
银行保函
担保机构担保
保证保险
电子保函
注:为减轻投标人负担,鼓励优先使用电子保函形式。
(3)具体要求:
①采用现金形式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转出,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转出账户与投标人投标文件提供的基本存款账户不一致的,视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开户银行及账号见招标公告(选择任何一家银行提交即可)。
②采用银行保函的,应为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行出具的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见索即付独立保函。
③采用担保机构担保的,应为依法取得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的融资担保机构出具的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见索即付独立保函。
④采用保证保险的,应为保险公司出具的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见索即付保证保险。
⑤采用电子保函的,请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宣城市)(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栏目查看《宣城市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操作手册》并按照操作手册规定内容办理。
(4)是否适用免缴投标保证金政策:
¢不适用
□适用,适用免缴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5)其他要求:
①特别提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