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平罗县镇朔湖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一标段)、(二标段)公告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罗县镇朔湖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已由石嘴山市水务局以石水批【2022】89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平罗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招标编号:NXSJAD(工)[2023]001
2.2 建设地点:平罗县崇岗镇。
2.3 建设规模:
1.道路工程。新修进场道路长1.14公里,混凝土硬化路面宽4米;坝顶巡护路两侧设置路缘石长15.23公里;安装围栏长13.60公里。
2.林草措施。营造道路防护林面积1.78公顷,主要种植旱柳、水蜡、国槐;内坡脚防护林面积11.19公顷,主要种植旱柳、沙枣、黄刺玫、四季玫瑰等;外坡脚种植面积6.84公顷,主要种植芦苇、千屈菜、黄菖蒲;坝坡种草面积38.82公顷。
3.封育治理措施。封育治理面积1523公顷,配套宣传标识牌40块。
2.4 工期:365日历天。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两个标段。
一标段:平罗县镇朔湖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一标段),
二标段:平罗县镇朔湖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二标段)。
2.6 招标范围:包括工程设计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7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外地企业需提供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项目经理须在本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