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哈密市伊吾县伊吾河吐葫芦段中小河流治理工程监理标
哈密市伊吾县伊吾河吐葫芦段中小河流治理工程监理标
( E6505003919000361001)
一、招标条件
本 哈密市伊吾县伊吾河吐葫芦段中小河流治理工程(招标项目编号:E6505003919000361001)已由哈市水字【2022】157号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中央资金,其他,本次招标计划总投资额为2959.11 万元,招标人为伊吾县水管总站。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伊吾县
2.项目规模: 改建防洪堤长5.963km,分别是吐葫芦乡段左、右岸防洪堤,拜其尔村段右岸防洪堤。其中吐葫芦乡段左岸防洪堤2.477km,右岸防洪堤1.3km,拜其尔村段防洪堤2.186km,过水路面3处,分水闸1座。该工等别为Ⅳ等,永久性建筑物中主要建筑物级别为4级,次要建筑物及临时建筑物级别为5级。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标段1
标段(包)编号:E6505003919000361001002
标段(包)名称: 哈密市伊吾县伊吾河吐葫芦段中小河流治理工程监理标
招标范围: 包括哈密市伊吾县伊吾河吐葫芦段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包含土建、设备安装及水土保持)建设期及保修期的全部监理工作。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近五年具有至少一项防洪类或河道治理类或渠道类水利工程监理业绩。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监理标总监理工程师要求具有有效的水利工程专业的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具有水利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承担过至少一项防洪类或河道治理类或渠道类水利工程项目监理的业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