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狮岭镇胡屋河流域排水单元配套公共管网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公告
狮岭镇胡屋河流域排水单元配套公共管网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公告简要 项目名称:狮岭镇胡屋河流域排水单元配套公共管网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项目编号:JG2023-0551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 投标登记时间:2023年2月14日 0时0分~2023年3月7日 10时15分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是 保证金金额(万元):20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7560.140079 投标人资格条件: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主办方单位代表联合体授权)3.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提供)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3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由施工方提供)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同时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企业资质证书:3.4.1工程设计资质: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丙级或以上资质或③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资质的要求。注:①国内申请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和《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填写。要求同时具备2项或以上资质证书的,申请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②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③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3.4.2施工类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注:①资质标准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的要求设置。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要求,改革后的资质等级与本项目资质等级要求一致的可视为有效。
3.5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3.5.1项目负责人(可兼任施工负责人,下同)(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施工任务方提供):A.须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或者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者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应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投标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不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的,应委派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担任施工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应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施工负责人应提供有效的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投标人在投标登记时由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投标人该施工项目负责人进行锁定。(注:打印建造师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扫描件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号)规定,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B.业绩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担任过类似工程项目负责人。(提供最少1项业绩,业绩规模、时间、金额大小不限,业绩证明材料可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证明或合同等资料复印并加盖单位公章,如上述资料无法体现项目负责人任职经历的,可另行提供明确任职信息的合同或投标人自行出具职务任命书、承诺书等材料)。注:类似工程是指市政公用工程业绩。
3.5.2设计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设计任务方提供):须具有给水排水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设计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
3.5.3专职安全员(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施工任务方提供):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施工负责人与专职安全人员不能为同一人;3.5.4施工技术负责人(若联合体投标,由承担施工任务方提供):须具有市政工程类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3.6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3.7关于联合体投标:3.7.1允许联合体投标,且应以承担施工任务的一方为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3.7.2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可兼任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以上4项人员不得重复兼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