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东海县人民法院室外道路及给排水改造项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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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公告 项目概况
本竞价项目东海县人民法院室外道路及给排水改造项目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竞价条件。
连云港云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采购人东海县人民法院委托,对东海县人民法院室外道路及给排水改造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竞价,供应商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供应商参加竞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SJY1110002007880002001;
2、项目名称:东海县人民法院室外道路及给排水改造项目;
3、竞价方式:公开;
4、预算金额:3797219.82元,报价超过竞价预算金额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5、项目范围:道路、雨污水、景观亭、绿化,详见清单;
6、建设地点:东海县晶苑路东侧;
7、质量标准:合格;
8、合同履行期限(工期):6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供应商开工令为准);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价;
二、供应商申请的资格要求
1、
(1)企业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项目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并取得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项目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B类证在有效期内。
(1)拟派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或分公司负责人;
④其他情形。
(2)拟派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项目,或是变更后无在建项目(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采购方原因致使项目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项目,但该在建项目与本次竞价的项目属于同一项目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项目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在建项目是指处于竞得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项目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项目。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项目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项目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项目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2、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项目执行“江苏省清理拖欠项目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连云港市清理建设领域拖欠项目款和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通报文件精神,凡是在文件中以及在项目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的供应商单位和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不得参加本次竞价。
(2)本项目竞价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文执行,供应商企业(超过3年)、法定代表人(超过5年)及项目负责人(超过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项目负责人无在建项目、绝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详见竞价文件“第八章竞价申请文件格式”)。
(3)供应商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2022年06月-2022年12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如是退休人员,需提供单位聘用合同及退休证明。供应商确定的项目负责人须全程参与竞价过程(含异议质疑、投诉)。
(4)本项目执行苏建建管〔2016〕214 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竞价的项目,竞价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经理随竞价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
(5)本项目竞价工作执行苏建招办【2022】2号规定。供应商在竞价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6)供应商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项目的竞价。如在竞价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竞价并竞得的,将取消其竞得资格,没收其全部竞价保证金等。同时采购人将对供应商进行考察、了解。如发现挂靠单位报名,将取消其竞价资格。竞得后一经核实为挂靠的,将被取消竞得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7)本项目执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省市相关规定。
三、竞价文件的获取
3.1获取竞价文件准备
2023年2月14日至2023年2月20日(北京时间,下同)为竞价文件发售期,凡有意参加竞价者,请在竞价文件发售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