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佛山市高明水厂扩建配套输水管网工程(高明水厂至荷富路段)工程监理公告
佛山市高明水厂扩建配套输水管网工程(高明水厂至荷富路段)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佛山市高明水厂扩建配套输水管网工程已由佛山市高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明发改资[2015]132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高明佛水供水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高明水厂至荷富路段)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高明区高明水厂至荷富路段
2.2 项目建设规模:对佛山市高明水厂扩建配套输水管网工程(高明水厂至荷富路段)进行施工,项目总投资约为3300万元。
2.4监理服务期限:暂定服务期167日历天,实际监理服务期从开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为止的施工期监理、计量以及缺陷责任期监理(缺陷责任期2年)。工程出现延期等情况导致监理期延长的,涉及的相关监理费用不再签证增加。如本项目工期延长,委托人不增加附加工作酬金。(在保修期内若发生保修项目时,监理人必须对保修项目进行监理)
2.5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本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本次招标范围为对佛山市高明水厂扩建配套输水管网工程(高明水厂至荷富路段)工程施工阶段的施工准备期、施工期、工程移交期、竣工验收结算期、质量保修期进行全过程施工监理服务,并负责跟进资料备案和工程结算工作。施工阶段的监理服务包括控制工程质量、造价和工期,监督、安全监理职责、管理建设工程合同的履行,以及协调招标人与工程建设有关各方的工作关系等全过程施工监理工作、计量服务。
本项目的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金额为:¥ 437,800.00元。
2.6承包方式:固定总价包干。
2.7质量要求:公平、独立、诚信、科学地开展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工作,并应符合国家现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有关工程建设标准的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监理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有效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
4.2.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4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应在佛山市市政供排水信用信息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企业类型:供排水_监理类企业)的诚信档案。
注:根据佛市水利函[2022]150号文、佛市水利函[2022]159号文的通知,已在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备案的企业在开标前3日内自行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截图提供投标人诚信档案[截图路径: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企业诚信档案(已备案)],新备案企业以市水利局审核盖章的备案登记表中的信用分值为准。
4.4.1 凡是参与佛山市市政供排水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市场主体均应按照《佛山市水利局 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关于印发《佛山市市政供排水建设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办理信用信息登记备案。
4.4.2 凡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佛山市水利局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共享专栏网站公布禁止参加市内或省内市政供排水工程建设投标期限内的单位(企业)不得参加佛山市市政供排水工程的投标。
4.4.3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 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4.5.1 对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须具有中级(或以上)职称,并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4.5.2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佛山市市政供排水信用信息平台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注:根据佛市水利函[2022]150号文、佛市水利函[2022]159号文的通知,与评审有关的人员、业绩等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投标人主体信息库中正式入库的信息为评审依据。投标人应在交易平台及时更新投标人主体信息库的信息,确保其有效性。因投标人未及时维护、更新投标人主体信息库内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省外进粤企业,拟派人员必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