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平和县花山溪流域重点区域污染防控与综合施策修复工程一期工程总承包(EPC)补充通知(一)公告
平和县花山溪流域重点区域污染防控与综合施策修复工程一期工程总承包(EPC)补充通知
(一)
招标编号:E3506280601800343001001
一、本招标项目,现招标人及招标代理单位认为需要补充通知说明和修改的内容如下:
1、招标文件第三节专用合同条款17.3工程进度付款“本条款中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方式、支付条件和支付时间按如下约定调整:工程勘察设计费、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工程建设其他费分别支付,建筑安装工程费按施工节点进行过程结算。”更正为:“本条款中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方式、支付条件和支付时间按如下约定调整:工程勘察设计费、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工程建设其他费等按本合同约定支付至总承包人(若为联合体,则统一支付至联合体牵头单位),建筑安装工程费按施工节点进行过程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