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阳光大道(纺织大学—澳门山庄)给水管道改造工程跟踪审计及结算审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阳光大道(纺织大学—澳门山庄)给水管道改造工程跟踪审计及结算审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登录江夏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中下载文件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3月09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DL-2023-0077
2、采购计划备案号:夏财采计[2022]01159号
3、项目名称:阳光大道(纺织大学—澳门山庄)给水管道改造工程跟踪审计及结算审计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62.750000(万元)
6、最高限价:62.750000(万元)
7、采购需求:
详见采购文件
8、合同履行期限:001:从采购人通知要求进场开始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竣工结算审计完成并出具完整审计报告,移交全部审计所需资料至采购人为止。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
(1)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1)投标人应是在中国工商管理机关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经济实体;
(2)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师执业资格,提供资格证并注册在本单位、身份证、有效劳动合同及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文件;
(3)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未满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并提供近三个月完整的纳税证明材料和近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2月至今)具有类似业绩,提供服务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5)提供近三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及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违纪、违约行为的承诺函;
(6)投标人需提供保证本项目提供的报名资料均真实有效,若弄虚作假将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的承诺函;
(2)
(7)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有以下任何一条相关不良记录及重大违法记录的将被拒绝报名(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①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加盖公司公章的截图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