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泓创水务有限公司刘官庄、团泊东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刘官庄、团泊东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静海区静海经济开发区聚海道8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2月27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KZZX2023-0202
项目名称:刘官庄、团泊东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刘官庄、团泊东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项目,具体详见项目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3)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4)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明细: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