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胜利农场有限公司饮用水工程及保护项目公告
招标公告胜利农场有限公司饮用水工程及保护项目
(项目编号:A2301010892003338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建三江分公司以北大荒建司文【2022】109号文件批复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自筹资金100%;招标人为北大荒集团黑龙江胜利农场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北大荒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建设资金已到位,主要建设内容:设置水源井围栏1935米,设立界标8套,宣传牌8套等。项目施工地点:黑龙江省双鸭山市饶河县胜利农场。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3计划工期112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3月1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6月30日。
2.4质量要求:合格。
2.5招标控制价:人民币2516511.14元。
2.6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备:
3.1.1须具有有效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扫描件);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
3.1.2财务要求:须提供本企业(2019-2021年)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注: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须提供与企业注册年限相符的审计报告,2023年新成立的企业可以不提供,提供扫描件或复印件。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近三年(自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无不良行为记录,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截图为准),企业未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为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gsxt.saic.gov.cn/上查询,提供网络查询结果)。
3.1.4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承担其他在建项目(无项目经理承诺按无效标处理,已承建其他项目的注册建造师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如使用已承建其他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参与本项目投标,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中标后如发现或被举报查实该注册建造师已承建其他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企业的中标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须提供(2022年11月至2023年1月)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公章,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
3.1.5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须提供以上人员在投标单位2022年11月至2023年1月的社保证明扫描件并加盖公章,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
3.1.6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26条的规定。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