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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3-2-15 数据编号: 3448838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浙江义乌赤岸镇2023年度单个工程预算在100万元以下水利零星工程招标公告

赤岸镇2023年度单个工程预算在100万元以下水利零星工程经有关部门批准,决定公开招标选定施工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工程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义乌市赤岸镇。
2.工程规模:赤岸镇2023年度单个工程预算在100万元以下水利零星工程施工企业招选3家。
3.工程质量:合格;
4.工期要求: 365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发出的书面通知为准)。 
二、报名条件  
1.企业资质及等级要求:具有三级及以上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经理资质及等级要求: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一级建造师须提供电子注册证书,打印电子注册证书后并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且使用有效期满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要求),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3、根据《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发改法规〔2018〕457号)及《关于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的实施意见》(义行服管〔2018〕23号)规定,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惩戒对象)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以招标人在资格审查时间查询的网站信息为准)。
4、根据《关于在全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应用信用报告的通知》(义行服管〔2017〕17号)规定,信用等级为E类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以招标人在资格审查时间查询的上一个月企业信用等级为准)。
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目经理自投标截止日起向前24个月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6、投标企业及其资质、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已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上公示,外地进浙施工企业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是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上已经公示的授权委托人。
7、根据金华市住建局“关于公布第一批建筑企业资质动态核查限期整改企业名单的通知”(金市建建[2021]12号)要求,被列入“限期整改企业名单”的企业,整改期内不得参与被公布整改资质项的投标。是否完成整改以金华市住建局发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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