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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3-2-22 数据编号: 3467363 所属类别: 服务招标

新疆玉门市给排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玉门市新市区玉门关北路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工程)监理公告

玉门市给排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玉门市新市区玉门关北路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工程)监理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概况
玉门市给排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玉门市新市区玉门关北路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工程)监理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3月1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二、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玉门市给排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玉门市新市区玉门关北路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工程)监理
预算金额:本项目报价采用费率报价,按照经玉门市财政局最终审核的玉门市给排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玉门市新市区玉门关北路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工程)招标控制价建安费为基数,取费比例最高限价为1.3%。
采购需求:完成玉门市给排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玉门市新市区玉门关北路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工程)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施工阶段的所有监理服务。(具体要求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具体服务时间由采购人与中标人在服务合同中约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1投标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1.2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或2022年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近期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新成立的企业,没有开展主营业务的可不提供当年财务审计报告);
1.3投标人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的免税证明文件;
1.4投标人须提供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的缴纳社保的相关证明材料,或者法定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文件;
1.5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6投标人须提供近年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未发生法律诉讼的书面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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