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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3-2-28 数据编号: 3483667 所属类别: 勘察设计

浙江状元新能源制造园区基础设施工程-园区循环经济配套污水处理厂工程设计(第二次)招标公告

 
状元新能源制造园区基础设施工程-园区循环经济配套污水处理厂工程设计(第二次)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状元新能源制造园区基础设施工程-园区循环经济配套污水处理厂工程 已由 温州市洞头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项目代码2209-330305-04-01-295610)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政府元觉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自(资金来源) 财政统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温州市洞头城市发展有限公司,代建人:温州市洞头城市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选址位于洞头区元觉街道状元南片区地块西侧A-07地块。本次招标建设投资约10176万元,其中工程直接费用约7527万元;项目总用地面积22317.0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 2038平方米,本项目设计处理规模为 8000m3/d,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生物池、二沉池及污泥泵房、中间提升泵房及高效沉淀池、纤维束滤池、加药间、臭氧发生间、电气、自控、生产用房以及综合办公楼、厂外管道等。
2.2招标范围:本项目设计招标工作内容包含了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等各阶段设计及施工期间现场配合等服务,直至工程竣工验收。
2.3设计服务期: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2.4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现行规范及技术标准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符合其中之一即可 ,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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