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菏泽市水文中心水毁工程修复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sdzs2023-00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菏泽市水文中心水毁工程修复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2月2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内容: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潜在供应商须具备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完成本项目的能力;
3.2潜在供应商须具备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3潜在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
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 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项目;
3.4 潜在供应商在“信用中国” 网站 (www. creditchina. gov.cn)或中因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6 资格車查方式:资格后审。
现变更为:
3.1潜在供应商须具备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具有水文水资源设施修复维护或水文水资源相关服务内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完成本项目的能力;
3.2潜在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s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
Cwww.ccgp. 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4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更正日期:2023年02月2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