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丘县沙颍河(出境断面前)南岸重点河流水生态修复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沈丘县沙颍河(出境断面前)南岸重点河流水生态修复工程,已由沈丘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沈发改【2022】265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周口市生态环境局沈丘分局,建设资金为申请中央环保专项资金和地方自筹,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及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沈丘县沙颍河(出境断面前)南岸重点河流水生态修复工程。 2.2建设地点:周口市沈丘县。 2.3建设规模:建设内容为河流缓冲带建设、生态护岸建设、河道水生态修复工程、河道基底清理修复以及河道垃圾清理工程。河流缓冲带建设总长度为39.1km,总面积为23.4hm2,其中代寨沟长度为8.4km,卜堂沟长度为20.86km,代寨沟北支长度为9.8km;生态护岸长度为8292m,其中格宾石笼生态挡墙护岸长度2472m,生态混凝土植被护坡长度为5820m;河道水生态修复工程总面积为60560m2 ;河道基底清理修复工程长度为29.65km,其中代寨沟7.65km、卜堂沟15.5km、代寨沟北支6.5km;河道垃圾清理4217m3,隔离围网9513m。 2.4项目总投资:约6854.78万元。 2.5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共划分2个标段。 第1标段:沈丘县沙颍河(出境断面前)南岸重点河流水生态修复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包含但不限于于项目的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期间设计现场服务,设备和材料采购及设备安装、工程施工、竣工验收、备案、缺陷责任修复、质保期内的保修工作等。 第2标段:沈丘县沙颍河(出境断面前)南岸重点河流水生态修复工程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2.6计划工期:第1标段450日历天(含勘察设计周期和施工工期);第2标段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 2.7质量要求:合格 2.8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9本次招标实行电子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第1标段:投标人须同时具备: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壹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具备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 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有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第2标段: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拟派项目总监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3本项目第1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第2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以下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