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 项目招标 >> 勘察设计 >> 正文
发布日期: 2023-3-2 数据编号: 3493028 所属类别: 勘察设计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2023年排水管网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设计+施工)第五标段东安区江南1段排水管网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设计+施工)公告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黑龙江省牡丹江市2023年排水管网改造项目)已由牡丹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牡发改审批[2023]006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政府一般性债券,出资比例:100%,招标人(代建单位,下同)为牡丹江市城投置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牡丹江市志隆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牡丹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总承包(设计+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黑龙江省牡丹江市2023年排水管网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设计+施工)。
2.2工程建设地点:牡丹江市建成区内。
2.3工程性质:改建。
2.4总投资额:40788.41万元人民币。
2.5主要建设内容:黑龙江省牡丹江市2023年排水管网改造项目改造排水管线总计138265.73米,其中30年以上排水管道翻建59594.62米,改造雨污分流管道57984.11米,新建污水管道20687米。
2.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15个标段,分别为:
第一标段东安区1段排水管网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设计+施工),包括:长安街(东五-东七条路)、牡丹街(东五条路-东六条路)、市政路(牡丹街-长安街)、柴市路(长安街以北)、东小四条路(平安街-牡丹街)、北小平安街(二中-平安街)、东五条路(新安街-南沿江街)、东五条路(平安街-牡丹街)、东五条路(牡丹街-新安街)、东小六条路(长安街-新安街)、南沿江街(东四条路-东五条路)、东六条路(牡丹街-长安街、福民街-沿江街、新安街街口)、福民街(永安路-市政路)、清福街(柴市路-东六条路)、清福三道街(东三条路-东四条路);
第二标段东安区2段排水管网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设计+施工),包括:长安街(东五-东七条路)、东四条路(日照街-新安街)、柴市路(长安街以南-清福街)、新安一道街(东小三条路-和平路)、沿江街(东小三-东四)、太平路(长安街-新安街)、永安路(新安街-二号泡)、永安路(牡丹街-长安街);
第三标段东安区3段排水管网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设计+施工),包括:南市街(太平路-南泡子泵站)、光华街(太平路-东四条路)、东小二条路(日照街-新安街)、北小日照街(东小一条路-东二条路)、南小日照街(东小一条路-东小二条路)、南小景福街(太平路-东四条路)、北小七星街(东小一条路-东二条路)、南小七星街(东一以东-东小二条路)、东二条路(平安街-牡丹街)、东小二条路(光华街-日照街)、东三条路(日照街-七星街)、日照街(东三条路-东四条路)、东小一条路(北小日照街-平安街)、日照街(太平路-东三条路)、东二条路(光华街-平安街)、东三条路(光华街-日照街)、东小三(七星-北小平安街);
第四标段东安区4段排水管网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设计+施工),包括:北安河(十九线-富江桥)、东七条路(光华街-平安街);
第五标段东安区江南1段排水管网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设计+施工),包括:定理路(东四跨江桥-海浪河路)、八面通街(海浪河路-收费站)、蝴蝶泉路(六峰湖路-兴隆街西)、五林街(乌苏里路-六峰湖路);
第六标段东安区江南2段排水管网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设计+施工),包括:六峰湖路(兴隆街东-兴隆街西)、规划三路(规划二街-规划五街南)、规划三街(西环路东-西环路西)、环江南街(青少年宫北-兴隆大桥下);
第七标段东安区江南3段排水管网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设计+施工),包括:镜泊湖路(环江南路-海浪河路)、莲花湖路(兴隆大桥-规划六道街);
第八标段阳明区排水管网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设计+施工),包括:通乡路(兴平路以东-军马场)、中华西小路(祥伦街以北)、庆北路(大庆路-地明街)、新荣三巷(十九线-地道桥)、新荣一巷(地道桥-小造纸胡同)、中华路(海林街-圣林街)、机车路(光华街-建行门前)、水利路(光华街-白酒厂)、阳明一条路(光华街-阳明六道街)、富江桥(大庆街-光华街)、富江路(光华街-平安街)、化建胡同(新荣街-化建泵站)、华林镇;
第九标段西安区1段排水管网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设计+施工),包括:西小四路(北小平安街-平安街)、日照街(太平路-西二)、南小景福街(西一-西二)、七星街(太平路-西三)、北小爱民街(西二条路-西小一条路)、南小爱民街(解放路-西四条路)、北小平安街(太平路-西一条路)、西一条路(光华街-长安街)、西小一条路(光华街-日照街)、西小二条路(北小平安街以北)、西小三条路(爱民-三化)、邮政路(星环路-牡丹街-长安街);
第十标段西安区2段排水管网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设计+施工),包括:西环路(环路)、西十条路(宁北交点库-牡丹街-长安街)、西十一条路(客运站入口肯德基门前)、西小二条路(立新街-长安街以北)、新立一道街(西四二路以东-西四条路)、水道街(新立街-新安街以南)、西小四路(华侨南苑北门-新安街)、立新街(西二-西小三)、月环路、西五条路(海浪路-海浪路以北第11号井)、南市街(太平路-西三条路)、西新安街(西十二路以东)、菜园街(太平路-四中门前)、西小三条路(牡丹-三化);
第十一标段西安区3段排水管网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设计+施工),包括:海浪路北边杠(西五-气象局)、温春镇东山小区;
第十二标段爱民区1段排水管网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设计+施工),包括:天安东一路(海林街-四道街)、南小向阳街(海林街-一转盘)、向阳街南侧(南小向阳-向阳街)、拥军街(五星路-金龙溪)、一转盘(一转盘四周)、向阳街(二转盘-新华路)、北安一道街(北安小二路-北安街)、兴平东路(海林街-圣林街)、天晴街(天安路以东-民安路)、明月路(天晴街-海林街)、中华路(地明街-圣林街);
第十三标段爱民区2段排水管网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设计+施工),包括:五星路(海林街-拥军街)、仁寿路(新荣街-海林街)、祥伦街(兴平路-银龙溪)、祥伦北一道街(兴平路-明月西路)、地明街(兴中路-明星广场);
第十四标段开发区1段排水管网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设计+施工),包括:江南一道街(莲花湖路-穆棱河路)、江南一道街(穆棱河路-海浪和路)、江南一道街(上京路-爱河路)、江南一道街(爱河路-南太平路[镜泊湖东路])、江南二道街(莲花湖路-玄武湖路)、江南二道街(科技二路-科技一路)、四道街(南太平路-富江路);
第十五标段开发区2段排水管网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设计+施工),包括:科技二路(六道街-七道街)、科技二路(二道街-四道街)、奥体路(四道街-五道街)、东西三路(规划一路-规划二路)、环堤路(丹江路-光华街)。
2.7招标范围:本项目为工程总承包(设计+施工)一体化,工作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完成上述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图清单编制、设备材料的采购、运输、保管及安装调试、工程施工、总承包管理、竣工图编制、竣工资料整理、后期维保以及与本项目实施有关的技术支持和技术服务工作,并承担工程质量、进度、安全、造价控制等全面责任和试运行期间内的所有工程总承包工作,建设内容的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备案资料、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具体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协助招标人办理项目相关手续,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施工图审查登记备案及办理、合同备案、质量安全监督登记备案、办理施工许可证、办理工程报建审核等相关手续。
(2)工程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现场技术服务等。
(3)工程施工: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及施工设计图纸范围内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4)工程项目管理:对工程的投资、质量、进度及安全文明施工进行控制,对工程的合同、信息 进行管理,按相关备案及质监部门要求收集、整理、归档所有工程建设资料,并协调有关参建各方及相关单位的关系。
(5)工程竣工及备案:整理竣工验收备案资料,完成全部实施项目验收,依法依规按程序完成竣工验收工作,办理竣工备案手续以及基建档案等需要通过的验收工作。
2.8计划工期:计划2023年4月10日开工,计划2023年9月30日竣工,计划总工期173日历天。每标段道路具体施工顺序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9工程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其中:
(1)工程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设计规范和标准,并达到规范要求的各阶段设计深度要求。
(2)工程施工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 建筑材料的要求:各种材料、成品、半成品及构件必须是达到国家现行规范和质量标准要求的合格品,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检测合格标准。
2.10工程保修责任书由建设单位与工程总承包单位签署,保修期内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根据法律规定以及合同约定承担保修责任,工程总承包单位不得以其与分包单位之间保修责任划分而拒绝履行保修责任。
2.11本工程最高投标限价:400,871,900.00元人民币,其中各标段最高投标限价如下:
第一标段东安区1段排水管网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设计+施工)最高投标限价:30,538,276.18元人民币,其中:
(1)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809,867.13元人民币;
(2)建筑安装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27,789,504.04元人民币;
(3)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不可竞争费):38,905.01元人民币;
(4)预备费(不可竞争费):1,900,000.00元人民币。
第二标段东安区2段排水管网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设计+施工)最高投标限价:24,266,102.81元人民币,其中:
(1)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643,530.73元人民币;
(2)建筑安装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21,641,657.66元人民币;
(3)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不可竞争费):30,914.41元人民币;
(4)预备费(不可竞争费):1,950,000.00元人民币。
第三标段东安区3段排水管网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设计+施工)最高投标限价:30,842,681.43元人民币,其中:
(1)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817,939.88元人民币;
(2)建筑安装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28,485,448.73元人民币;
(3)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不可竞争费):39,292.81元人民币;
(4)预备费(不可竞争费):1,500,000.00元人民币。
第四标段东安区4段排水管网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设计+施工)最高投标限价:28,222,601.61元人民币,其中:
(1)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748,456.05元人民币;
(2)建筑安装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25,238,190.67元人民币;
(3)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不可竞争费):35,954.90元人民币;
(4)预备费(不可竞争费):2,200,000.00元人民币。
第五标段东安区江南1段排水管网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设计+施工)最高投标限价:30,836,957.18元人民币,其中:
(1)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817,788.07元人民币;
(2)建筑安装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28,479,883.58元人民币;
(3)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不可竞争费):39,285.52元人民币;
(4)预备费(不可竞争费):1,500,000.00元人民币。
第六标段东安区江南2段排水管网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设计+施工)最高投标限价:28,153,972.36元人民币,其中:
(1)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746,636.02元人民币;
(2)建筑安装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25,274,868.88元人民币;
(3)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不可竞争费):35,867.46元人民币;
(4)预备费(不可竞争费):2,096,600.00元人民币。
第七标段东安区江南3段排水管网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设计+施工)最高投标限价:30,840,374.90元人民币,其中:
(1)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817,878.71元人民币;
(2)建筑安装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29,583,206.31元人民币;
(3)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不可竞争费)最高投标限价:39,289.87元人民币;
(4)预备费(不可竞争费):400,000.00元人民币。
第八标段阳明区排水管网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设计+施工)最高投标限价:29,719,879.89元人民币,其中:
(1)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788,163.48元人民币;
(2)建筑安装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26,893,854.02元人民币;
(3)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不可竞争费):37,862.39元人民币;
(4)预备费(不可竞争费):2,000,000.00元人民币。
第九标段西安区1段排水管网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设计+施工)最高投标限价:30,651,629.57元人民币,其中:
(1)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812,873.23元人民币;
(2)建筑安装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27,799,706.91元人民币;
(3)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不可竞争费):39,049.42元人民币;
(4)预备费(不可竞争费):2,000,000.00元人民币。
第十标段西安区2段排水管网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设计+施工)最高投标限价:30,370,737.77元人民币,其中:
(1)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805,424.06元人民币;
(2)建筑安装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27,526,622.14元人民币;
(3)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不可竞争费):38,691.57元人民币;
(4)预备费(不可竞争费):2,000,000.00元人民币。
第十一标段西安区3段排水管网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设计+施工)最高投标限价:14,487,159.88元人民币,其中:
(1)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384,177.31元人民币;
(2)建筑安装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13,634,527.17元人民币;
(3)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不可竞争费):18,455.40元人民币;
(4)预备费(不可竞争费):450,000.00元人民币。
第十二标段爱民区1段排水管网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设计+施工)最高投标限价:30,701,088.39元人民币,其中:
(1)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814,184.87元人民币;
(2)建筑安装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27,847,791.10元人民币;
(3)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不可竞争费):39,112.43元人民币;
(4)预备费(不可竞争费):2,000,000.00元人民币。
第十三标段爱民区2段排水管网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设计+施工)最高投标限价:28,707,819.74元人民币,其中:
(1)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761,323.90元人民币;
(2)建筑安装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27,709,922.78元人民币;
(3)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不可竞争费):36,573.05元人民币;
(4)预备费(不可竞争费):200,000.00元人民币。
第十四标段开发区1段排水管网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设计+施工)最高投标限价:13,018,998.33元人民币,其中:
(1)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345,260.45元人民币;
(2)建筑安装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12,457,152.00元人民币;
(3)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不可竞争费):16,585.88元人民币;
(4)预备费(不可竞争费):200,000.00元人民币。
第十五标段开发区2段排水管网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设计+施工)最高投标限价:19,513,619.99元人民币,其中:
(1)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517,496.12元人民币;
(2)建筑安装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18,771,264.00元人民币;
(3)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不可竞争费):24,859.87元人民币;
(4)预备费(不可竞争费):200,000.00元人民币。
以上各标段最高投标限价明细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工程采取投标资格后审,符合报名条件的工程总承包单位均可报名。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3.2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①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其以上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②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其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及所有人员包括: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
第一标段东安区1段排水管网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设计+施工):
具有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或高级工程师。提供本单位2022年11月至2023年1月连续3个月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加盖公章,需体现人员姓名,提供查询网址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等)。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兼任施工负责人或者设计负责人,如联合体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人员。)
其中: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为注册建造师的资格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注册建造师。要求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止承担过至少一项合同额不低于2778万元人民币的市政工程相关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施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时间以施工合同签订日期或中标通知书日期为准,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为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②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为注册建筑师和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的资格要求:要求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止负责过至少一项设计(或勘察)合同总投资额2778万元人民币以上或设计(或勘察)费金额不低于80万元人民币的市政工程设计(或勘察)。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时间以设计(或勘察)合同签订日期或中标通知书日期为准,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为该项目的设计(或勘察)负责人。
③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为注册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需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要求市政工程专业,要求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止承担过至少一项合同额不低于2778万元人民币的市政工程相关监理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监理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时间以监理合同签订日期或中标通知书日期为准,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为该项目的总监。
④高级工程师资格要求:仅联合体牵头人为设计单位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可由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的负责人担任。要求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止负责过至少一项设计合同总投资额2778万元人民币以上或设计费金额不低于80万元人民币的市政工程设计。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时间以设计合同签订日期或中标通知书日期为准,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为该项目的设计负责人。
第二标段东安区2段排水管网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设计+施工):
具有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或高级工程师。提供本单位2022年11月至2023年1月连续3个月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加盖公章,需体现人员姓名,提供查询网址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等)。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兼任施工负责人或者设计负责人,如联合体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人员。)
其中: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为注册建造师的资格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注册建造师。要求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止承担过至少一项合同额不低于2164万元人民币的市政工程相关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施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时间以施工合同签订日期或中标通知书日期为准,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为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②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为注册建筑师和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的资格要求:要求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止负责过至少一项设计(或勘察)合同总投资额2164万元人民币以上或设计(或勘察)费金额不低于64万元人民币的市政工程设计(或勘察)。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时间以设计(或勘察)合同签订日期或中标通知书日期为准,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为该项目的设计(或勘察)负责人。
③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为注册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需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要求市政工程专业,要求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止承担过至少一项合同额不低于2164万元人民币的市政工程相关监理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监理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时间以监理合同签订日期或中标通知书日期为准,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为该项目的总监。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