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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3-3-6 数据编号: 3502791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湖北长阳乡镇生活污水治理提质增效工程(贺家坪镇)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长阳乡镇生活污水治理提质增效工程(贺家坪镇)己由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长发改审批[2022]223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地方自筹,招标人为长阳土家族自治县贺家坪镇人民政府,代理机构为湖北东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长阳乡镇生活污水治理提质增效工程(贺家坪镇)。
2.工程概况:本项目位于长阳土家族自治县贺家坪镇集镇,主要施工内容为污水管网敷设、新建污水检查井、新建化粪池、现状道路破除及恢复等,详见施工图及招标工程量清单。
3.招标范围:本项目设计施工图、招标说明、招标答疑及工程量清单涵盖的全部内容。
4.招标规模:约1331万元。
5.工程建设地点:长阳土家族自治县贺家坪镇集镇。
6.工期要求:270日历天。
7.工程质量: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GB50300-2013)的合格等级。
8.安全生产:按照CJJ/T 275-2018《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检查标准》达到合格标准,杜绝发生安全事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以招标文件为准):
1.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承担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和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书注册单位须是该投标单位;未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
5.拟派承担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6.拟派本项目的其他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施工员、质量员、专职安全员)各不少于1人且不得互兼任[当专职安全员为1人时,须为综合类(C3证),未实行C1、C2、C3证书分类的外省建筑企业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均视为C3证件],除上述人员以外的关键岗位人员按<湖北省建设项目施工现场从业人员配备管理办法(试行)>(鄂建文〔2022〕12 号)要求执行,招标阶段不作要求;
7.拟派本项目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须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提供投标单位为其缴纳最近一期人社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证明(社保证明若是带电子章的无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没有带电子章的证明则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或事业单位上级部门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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