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信阳淮滨县第三污水处理工程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淮滨县第三污水处理工程项目勘察、设计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资金为中央预算内投资和专项债券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编号为: HJ-G2023-9 ,豫道郑对(河南)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淮滨县城市管理局的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投标实行全流程电子招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淮滨县第三污水处理工程项目勘察、设计。
2.2、工程地点:淮滨县。
2.3、资金来源:中央预算内投资和专项债券资金。
2.4、招标范围:淮滨县第三污水处理工程项目勘察、设计。包括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阶段的勘察设计工作及现场设计等各阶段的服务工作。
2.5、服务周期:75日历天。
2.6、质量要求:达到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应规范、标准要求并通过有关部门审查。
2.7、该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合格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提供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并同时具备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甲级或市政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3出具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4投标人拟派本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提供劳动合同及本单位2022年以来为以上人员缴纳的任意6个月社保证明材料)。
3.5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必须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的,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提供相应年份的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
3.6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进行信用查询,并提供网页截图,对在截至开标前列入上述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活动。
3.7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企业须出具书面承诺,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
3.8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等,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企业须出具书面承诺,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企业诚信库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