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霍邱县城西湖入湖河流生态强化湿地项目(二期)公开招标公告
霍邱县城西湖入湖河流生态强化湿地项目(二期)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霍邱县城西湖入湖河流生态强化湿地项目(二期)(项目编号:FS34152220230131号)的潜在投标供应商应在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luan.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3月27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FS34152220230131号
2、项目名称:霍邱县城西湖入湖河流生态强化湿地项目(二期)
3、项目类型:服务类
4、预算金额:6291万元
5、最高限价:6291万元
6、采购需求:
完成霍邱县城西湖入湖河流生态强化湿地项目二期的设计和建设,包括但不限于采用生物净化等功能性措施和重点排污口的截污改造等,保证实施当年城西湖沣河村、工农 兵大桥水质国控断面水质年度均值达标且沣河村国控断面解除涉水项目环评限批;
持续监测和调试湿地系统的运行状态,保证在3年度水质调试期和3年系统维护期内,城西湖沣河村、工农 兵大桥水质国控断面水质年度均值达标且不得出现涉水项目区域限批;
维护湿地系统,组织水质绩效验收,评价实施效果,移交湿地系统等。
7、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生效后20日历天内完成生态强化湿地的设计优化及初步设计报批,3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开工前置手续和开工准备,130日历天内(含设计和前期准备时间)完成价格清单确定的全部措施及改造项目,生态强化湿地具备投入使用的能力;湿地投入使用后,依次进行为期3年度的水质调试(从湿地投入使用当年的1月1日开始计算)和为期3年的系统维护;如系统维护期内每年绩效考核合格,可续签2年湿地系统维护协议(如政策要求采用竞争性方式选择湿地系统维护单位,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
8、是否接受联合体: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所有成员(含牵头方)数量不超过3家。
②联合体各方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和成员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职责与分工。
③由联合体牵头方获取招标文件、投标,并负责处理联合体投标过程中相关事宜。
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