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洪泽湖大堤西顺河及二河东堤生态修复项目洪泽湖大堤西顺河及二河东堤生态修复项目;招标公告
洪泽湖大堤西顺河及二河东堤生态修复项目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洪泽湖大堤西顺河及二河东堤生态修复项目已由淮安市洪泽区行政审批局以洪行审投备[2023]34-36号核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淮安市洪泽区润湖生态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设计、采购、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淮安市洪泽区境内
2.1.2建设规模:洪泽湖大堤西顺河段生态修复项目,位于洪泽区西顺河镇二河闸以北至西顺河段(洪泽湖大堤19.875至26K处),总规划面积20公顷,对全长6.5公里迎河岸线进行环境整治和生态修复,建设道路、景台等配套设施;洪泽湖大堤二河东堤生态修复项目,位于二河东堤洪泽区段,北起洪泽区与清江浦区交界处,南至二河闸,全长1.2千米,规划面积约5公顷。项目以生态修复为设计理念,采用生态护坡,构建湖滨带植被生态系统,降低水土流失率,提高湖岸稳定性。
2.1.3招标范围:采用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模式(EPC),包括本工程设计、工程施工、设备购置并安装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移交、备案等相关资料的办理等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全部工作。
①设计:包括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配合、交竣工验收以及其他招标人要求的设计服务工作。后续服务包括:施工招标配合答疑、施工期间与现场的配合服务、设计修改、变更、相关专题报告、参与隐蔽工程验收和竣工验收、配合编制竣工图等服务工作。
②施工:施工图及设计变更范围内工程的施工以及工程竣工验收、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相关工作。
③采购:包含货物及材料采购及管理,根据招标人批准的施工图设计及货物、材料清单,完成本项目所有货物、材料的采购及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建设所需要的一切与项目相关的所有材料、设备及工器具购置等采购(含供货、运输、装卸、保管、安装、运行及试运行、相关各类技术培训服务、质保期的维修管养等全部内容),承包人必须执行现行技术规范标准,向发包人提供合格产品。
2.2合同估算价:4500万元
2.3总工期要求:360日历天
2.4质量要求:
设计:各阶段设计成果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达到设计任务书要求的深度,经招标人书面认可。
采购:工程所有物资(设备、材料等)采购质量需符合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要求,合格率达到100%。
施工: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绿化养护质量标准达到《江苏省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规范及等级标准(设施维护和植物养护)》标准三级。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申请人应具备下列资质组合之一,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①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施工单位提供)和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施工单位提供)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园林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者【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备注:园林专业指与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如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职称证书无法体现园林专业的,则须提供园林专业毕业证书或者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以申报表上所注专业为准)。
3.3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