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佛山(变更公告)佛山市三水绿色环保项目压缩空气系统设备采购(第2次招标)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佛山市三水绿色环保项目 已由 佛山市三水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佛山市三水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佛山市三水绿色环保项目核准的批复(三发改核准[2022]1号) 批准(备案)建设,招标人为 瀚蓝(佛山三水)生物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本招标项目佛山市三水绿色环保项目压缩空气系统设备采购已由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以 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关于核准佛山市三水绿色环保项目招标事项的批复(佛政数监管核〔2022〕28号) 核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地点:佛山市三水区白泥坑垃圾卫生填埋场内
2.2 项目规模:本项目垃圾总处理规模为1800吨/日,配置2×900t/d机械炉排焚烧线及对应配套系统(包括烟气净化系统及辅助系统等)、配置1×50mw的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本项目采购从空压机入口开始至压缩空气处理后的工艺用储气罐及仪用储气罐供气阀门出口法兰范围内的系统、设备详细设计并供货,包括机务部分、电气部分、控制部分、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并且包括满足调试和性能试验所需配件。具体详见技术需求书。
2.3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2150000元
2.4本项目共分1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佛山市三水绿色环保项目压缩空气系统设备采购(第2次招标) ,招标内容为:采购从空压机入口开始至压缩空气处理后的工艺用储气罐及仪用储气罐供气阀门出口法兰范围内的系统、设备详细设计并供货,包括机务部分、电气部分、控制部分、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并且包括满足调试和性能试验所需配件。具体详见技术需求书。招标控制价:人民币2150000元。
2.5 承包方式:固定总价包干,按招标文件要求包供货期、包料、包运输、包质量、包人员费用、包检验检测、包税费、包验收合格、包质量保修等其他承包本项目一切可预见及不可预见的费用。
2.6 质量要求:按照国家及广东省、佛山市主管部门的有关法规及行业相关规定执行。
2.7交货时间:合同签署后4个月内完成系统内设备供货,具备调试条件后配合系统调试和验收。
2.9交货地点:本项目工地现场。
3.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要求
4.2.1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iso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2.2投标人必须是空气压缩机的制造商或为制造商授权参加本次投标的代理商,如为代理商,必须有制造商的唯一授权文件和针对本次投标出具的制造商售后服务承诺函(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仅允许授权一家代理商参加投标,若制造商与其代理商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则仅接受制造商为本项目的投标人);
4.2.3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2.4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3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有3个容量为32nm3/min及以上的螺杆式空气压缩机合同供货业绩。
注: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合同协议书(含合同封面、关键信息页和双方签字盖章页等)等,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业绩的业主证明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4.4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