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瓜州县槽子沟河下段防洪治理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瓜州县槽子沟河下段防洪治理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瓜州县槽子沟河下段防洪治理工程已由瓜州县水务局以瓜水发【2022】92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省级水利发展资金,项目法人和招标人为瓜州县水利事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嘉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瓜州县槽子沟河下段防洪治理工程治理河长6.865km,新建堤防6.025km,新建引洪渠0.495km。其中:
(一)新建槽子沟河下段东兔村三组公路段浆砌石挡墙1030m;
(二)新建槽子沟河下段东巴兔村三组西湾段混凝土防洪堤100m,新建引洪渠495m,新建6m宽车桥1座;
(三)新建槽子沟河下段东巴兔村一组耕地北侧段新建格宾石笼护岸985m,耕地南侧新建格宾石笼防洪堤735m;
(四)新建东巴兔村营湖峡段、水库南坡段、小水峡段新建格宾石笼防洪堤3175m,溢流坝8座。
2. 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04月05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08月02日
总 工 期 :120日历天。
3.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共分为2个施工标段,具体分标如下:
施工第一标段:东巴兔村一组新建护岸985m,堤防735m;东巴兔村营湖峡段新建挡土墙85m,谷坊8座;东巴兔村二组水库南坡新建堤防730米。
施工第二标段:新建槽子沟河下段东兔村三组公路段浆砌石挡墙1030m;新建槽子沟河下段东巴兔村三组西湾段混凝土防洪堤100m,新建引洪渠495m,新建6m宽车桥1座;小水峡段新建格宾石笼防洪堤545m,谷坊维修3座;牛圈口子水库南坡新建堤防1720米,护岸180米。
4 .质量标准:合格及以上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近3年(2019年1月-2021年12月)财务状况良好。
2.
(1)投标单位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须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http://xypt.mwr.gov.cn)和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http://rcpu.cwun. org/)进行单位填报。近5年(指开工日期在2018年1月以后,完工日期在2022年12月31日前)至少有3项(单项工程施工标段合同金额不低于200万)同类工程项目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以中标通知书和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同类工程项目是指堤防工程或护岸工程或河道整治或水库除险加固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交通、运输工具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的能力;
(2)项目经理须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并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近5年(指开工日期在2018年1月以后,完工日期在2022年12月31日前)至少有3项(单项工程施工标段合同金额不低于200万)同类工程项目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以中标通知书和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同类工程项目是指堤防工程或护岸工程或河道整治或水库除险加固项目业绩),技术负责人须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拟派驻现场的所有施工管理人员须为投标单位注册在职人员(须提供企业2022年7月-2022年12月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和附项目班子成员(含身份证号)社保花名册原件的复印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和投标单位印章;已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书。并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进行从业人员登记。注:以上所有资料在电子版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的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印章。
(5)参与本项目施工标段工程建设的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须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各投标单位特别注意:凡投标文件中所列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若中标,在施工过程中不得随意更换,特殊原因需变动的,须经招标人批准后方可替换,否则,对投标单位将按出借、借用资质等违法行为严肃处理);其它特种作业人员应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在已中标的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在工程未完工前,不允许在本项目中担任任何职务,已完工须提供由建设单位项目法人签发的完工证明。
3.其他要求:
(1)本项目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的记录名单(以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截图或下载的报告为准查询结果的为准)。
(2)凡由行业主管部门公布禁止参加建设工程投标在期限内的单位(企业)、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失信黑名单、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失信黑名单或在甘肃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的有不良行为记录信息的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3)投标人须提供《农民工工资支付承诺书》作为投标文件内容之一,承诺书模板可在酒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专区下载。各投标单位自行下载填写并加盖公章后将原件的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放入投标文件。投标单位中标后5日内须在瓜州县开设农民工工资专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4)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须亲笔签署投标单位诚信承诺书。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投标,确因上述不正当手段骗取中标的,一经查实有上述情况,将依法对有关投标单位进行严肃处理。同时,接受参与本项目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以及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和举报。
(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7)投标单位只能参加本项目其中一个标段的投标。
(8)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必须按照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库建设的通知要求进行企业信息录入,具体详见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人(投标单位、自然人)代理机构主体信息完善操作手册。企业信息必须在投标截止日前录入,因企业信息录入不及时,不完整、不真实造成的后果,由企业自行承担,若在投标截止日前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体信息中查询不到企业相关信息,则按废标处理。
四、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
1.凡有意参加投标人于2023年03月08日至2022年03月12日登录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投标登记并免费获取招标文件。凡是拟参与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投标单位需先在酒泉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方可参与。
2.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递交:投标单位报名成功后于2023年03月12日下午17:30时之前,将《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一式四份及《投标单位诚信承诺书》一式四份,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递交至招标代理机构处(地址:酒泉市肃州区宝泉西路12号天福园7幢1单元2-1号206室),否则不予受理。递交方式如下:
(1)现场递交地址:酒泉市肃州区宝泉西路12号天福园7幢1单元2-1号206室
(2)邮寄(地址:酒泉市肃州区宝泉西路12号天福园7幢1单元2-1号206室,
联系人:李晓燕,
联系电话:18293707577,邮寄时须在投标投标信息登记表背面备注联系人、联系电话、qq邮箱,并将快递单号发送至邮箱:791083461@qq.com,(邮箱发送快递单号时请备注企业名称)因快递导致投标投标信息登记表无法按时送达,所造成的后果,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网上开标时间:2023年03月2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3月2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注:本项目开评标活动使用“酒泉市不见面开评标系统”进行,投标人需在甘肃交易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官网下载中心下载制作工具,具体操作请咨询技术服务人员。请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登录系统,并完成网上投标和开标操作,若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没有网上投标则视为放弃投标,逾期上传的或者未按要求制作投标文件造成投标文件不能成功上传的,招标单位将不予受理,造成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技术支持:甘肃交易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服务电话:0931-8859067。
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应主动登录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以便及时了解相关招标信息和补充信息。如因未主动登录网站而获取相关信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