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塔里木河重要源流区(阿克苏河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项目-柯柯牙河下游胡杨林提质增效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辅助性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新疆塔里木河重要源流区(阿克苏河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项目-柯柯牙河下游胡杨林提质增效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辅助性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新疆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3月29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 2023-C-09
项目名称:新疆塔里木河重要源流区(阿克苏河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项目-柯柯牙河下游胡杨林提质增效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辅助性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2837838.97元
最高限价:2837838.97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文件
数量:1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柯柯牙河下游胡杨林提质增量生态保护修复辅助性服务(详见招标文件及采购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0日历天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投标产品为计算机、打印机、空调、照明产品、电视机、电热水器、显示器、便器、水嘴等九大类政府强制采购的产品,必须为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国家发改委等有关部门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应上传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代理人还应上传《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2)有效经年检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三级 (含)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外省投标企业须提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册》或新疆工程建设云下载审核通过的信息报送册;
(4)项目负责人需满足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 (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