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粉末活性炭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1.1 本项目比选人为成都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己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诚邀有意向的潜在比选申请人参加本项目比选活动。
1.2 本项目为企业自主比选项目,比选组织形式为自主比选。比选人选择的比选代理机构是/。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 比选范围:采购粉末活性炭105吨,其中:水二厂7.5吨,水五厂7吨,水六A、C厂25.5吨,水六厂B厂5吨,水七厂60吨,具体内容详见比选文件。
2.2 计划供货期:合同签订后1个月,一次性供货,具体供货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2.3 交货地点:由卖方负责将货物送至运输至买方各水厂(水二厂、水五厂、水六A、C厂、水六厂B厂、水七厂)指定地点,并负责将粉末活性炭卸至指定地点。
2.4 标段划分:1个。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比选要求比选申请人:
(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营业执照;
(2)须为具有生产或销售本标段比选货物资格的企业;
(3)须具有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涉及饮用水卫生许可批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