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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3-3-8 数据编号: 3508676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广东鹤山市鹤城镇污水处理及配套设施项目-鹤城镇中心污水厂扩容及配套截污管网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鹤山市鹤城镇污水处理及配套设施项目-鹤城镇中心污水厂扩容及配套截污管网工程已由鹤山市发展和改革局以鹤发改资〔2022〕154号、鹤发改资〔2023〕8号批准建设,投资项目统一代码为2210-440784-04-01-681748,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鹤山市鹤城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除申请专项债券资金外,其余由鹤山市鹤城镇人民政府筹集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规模:扩建鹤城镇中心污水厂,处理规模由原3000m³/d提升至7000m³/d。新建粗格栅及提升泵房、细格栅及曝气沉砂池、进水计量井、综合处理池、尾水提升泵井、鼓风机房、加药间及配电间、污泥脱水车间、储泥池、综合楼等建(构)筑物,购置污水处理有关设备。新建1座污水提升泵站,处理规模为80m³/h;新建DN100-600污水管网13676m,D1000等检查井360座,污水压力管DN325*8焊接钢管总长1006m;新建DN200-800雨水管网421m,D1250-D1500检查井18座;改造110UPVC雨水立管约8250m,110UPVC雨水埋地管约1650m,化粪池50座等。
项目污水处理采用预处理+AAO+二沉池+高效沉淀池+滤布滤池工艺,消毒采用紫外线消毒工艺,污泥处理采用机械浓缩+高压板框脱水工艺。项目出水水质执行国标一级A标准及广东省地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的较严值。
项目估算总投资:约12372.03万元;其中建安工程投资约81019317.90元。
总工期:365日历天。
招标范围:主要包括鹤城镇中心污水厂扩容改造工程(含水厂扩容土建工程、设备采购与安装、厂区平面布置工程等)和配套截污管网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建设地点:鹤山市鹤城镇。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本次招标内容:主要包括鹤城镇中心污水厂扩容改造工程(含水厂扩容土建工程、设备采购与安装、厂区平面布置工程等)和配套截污管网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鹤山市鹤城镇污水处理及配套设施项目-鹤城镇中心污水厂扩容及配套截污管网工程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推动建筑市场统一开放若干规定的通知》(建市〔2015〕140号)要求,广东省外建筑企业需按“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要求在该平台录入企业的基本信息,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该平台的公示信息(企业基本信息、资质情况、进粤分支机构情况的打印件)以备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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