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3.1 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 a)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 (2)财务要求: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a. 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财务状况良好。 b.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c. 投标人没有被国家、行业、中核集团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不良记录;没有处于被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d. 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 (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应具有类似的供货业绩,并提供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或订单复印件加盖公章,订立合同时间或开具订单时间在2020年1月1日及之后的); (4)信誉要求: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其投标资格。 (5)人员要求:/ (6)其他要求:本项目仅接受生产制造商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或贸易商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