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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阳县王集镇众王路至生态路(园区)两侧管网工程
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
泗阳县王集镇众王路至生态路(园区)两侧管网工程已经泗发改投【2023】110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
招标,选定中标人。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工程地点:泗阳县王集镇众王路至生态路(园区)两侧 ;
1.2工程规模:本工程位于泗阳县王集镇众王路至生态路(园区)两侧,主要是对泗阳县王集镇众王路至生态路(园区)两侧的雨水管网进行改造。主要施工内容包括1432米DN1000混凝土承插管网铺设、施工降水、清淤、土方回填、砌筑井砌筑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1.3招标预算价:1487883.48元,招标控制价:1487883.48元;
1.4工期:20日历天;
1.5质量要求:
合格;
1.6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
按工程进度付款,完成总工程量的50%时,支付至合同价的5%,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60%,工程审计结束后满一年付至审定价的80%,余款在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付清;
1.7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
一个标段。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
: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
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合理低价法;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企业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登陆“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该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4.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资格,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证);
4.3投标企业须是:泗阳县政府投资小额建设工程施工企业库成员。
4.4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否。
4.4.1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4.4.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4.4.3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施工资质和施工能力;
4.4.4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4.5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4.6其它要求。
4.5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6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4.6.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是指:
(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同时在其他企业担任了法定代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