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大军山二泵站新建工程保险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公告
【项目概况】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大军山二泵站新建工程保险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武汉市江汉区后襄河北路1号新长江CBD中心A1栋2303室或采用线上领取或邮寄送达形式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3月21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YX-ZFCG-2023-006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113-2023-00093
3、项目名称: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大军山二泵站新建工程保险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96.77(万元)
6、最高限价:96.77(万元)
7、采购需求:
选择保险服务商,承保类别为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8、合同履行期限:即保险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为止(900日历天)。 保证期:自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或已经实际交付使用之后12个月,以先发生者为准。 如建筑/安装期未按时完成全部工程并竣工验收合格,经被保险人书面申请(被保险人需提前30日申请),保险人同意自动延长建设时间(即保险期限),但最多不超过180天,并不因此加收任何附加保险费。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13、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10%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需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视为其总公司的分支机构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其他行业总公司的分支机构不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及盖章的《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公告附件)
2)每家保险公司可由总公司直接投标或者委托分公司参与投标,如果授权分公司参与投标则只能授权一家分公司作为唯一供应商参与报名和投标,并取得总公司的授权书。(格式详见公告附件)
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以开标当天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三、获取采购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