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尖山新区河道清淤及水生态修复项目一期工程招标公告
尖山新区河道清淤及水生态修复项目一期工程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尖山新区河道清淤及水生态修复项目一期工程已经海宁市发展和改革局备案批准建设,项目赋码:2302-330481-04-01-517979,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为海宁市尖山新区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海宁市尖山新区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勋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工程涉及河道土方清淤。其中紫薇河(尖申河—高阳河)清淤土方21787.75m3、尖申河(紫薇河—环山河)清淤土方39784 m3、环山河(尖申河—高阳河)清淤土方29413.75 m3、芙蓉河(凌水河—六平路)清淤土方45955.25m3。具体范围及做法详见施工图纸。
2.2 建设地点:海宁市尖山新区 。
2.3 概算总投资:约600万元。
2.4 招标范围:尖山新区河道清淤及水生态修复项目一期工程,包含但不限于土方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施工图预算约600万元。
2.5 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其他条件详见附表。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