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天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北省流域综合治理和统筹发展规划纲要)天门市实施规划》编制招标(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湖北省流域综合治理和统筹发展规划纲要)天门市实施规划》编制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湖北诺业俊飞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天门市天门新城银座帝景湾一号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3月2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NYJF(2023)-006
2、采购计划备案号:天代采【2023】026
3、项目名称:《(湖北省流域综合治理和统筹发展规划纲要)天门市实施规划》编制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350(万元)
6、最高限价:350(万元)
7、采购需求:
天门市流域综合治理和统筹发展规划及天门市流域综合治理和统筹发展规划三年行动方案编制,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项目需求。
8、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80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13、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10%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供应商须提供2021年财务审计报告提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公司成立时间不满一年的,可提供成立之日起至本项目公告期间的银行资信证明或审计报告);
(3)投标人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书面承诺;
(4)供应商须提供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6个月内其中任一个月的纳税凭证及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或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5)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
(6)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站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或投标专用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