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彭阳县孟城公路道路两侧生态修复项目招标公告
彭阳县孟城公路道路两侧生态修复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彭阳县孟城公路道路两侧生态修复项目已由彭阳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彭审批发【2023】20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彭阳县自然资源局,建设资金来源为彭阳县财政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机构为宁夏正鑫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彭阳县孟城公路两侧,北起国道G309,南至城阳乡彭镇公路。
2.2 建设规模:项目区实施生态修复26.2km,绿化10.18万㎡(153亩),栽植各种苗木30.04万株。
(1)土方工程:孟城乡-草滩村段清理垃圾及杂草2.5万㎡(38亩);G309-孟城乡段换填种植土2269m?,土方运距8km。
(2)绿化工程:栽植苗木30.04万株,其中:油松1511株、旱柳8294株、山桃519株、绚丽海棠825株、黄刺玫10306株、丁香21668株、榆叶梅22114株、四季玫瑰83789株、紫穗槐81950株(3278㎡)、爬山虎69405株。
(3)养护工程:灌水、除草、打药、修剪、涂白、施肥、越冬防护等,养护期一年。
2.3工期:240日历天(实际开竣工日期以签订合同为准)。
2.4 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共划分为一个标段2.5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具备:投标人为依法注册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且持有园林绿化或造林绿化经营范围的有效营业执照。近三年内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企业信誉、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项目负责人资格:具有园林绿化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证书或中级及以上林业工程师或园林绿化工程师职称证,具有类似工程的管理经验,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3月09日00时00分起至2023年03月14日24时00分,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