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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3-3-8 数据编号: 3511584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宁夏石嘴山市生活垃圾综合处置项目-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设施工程1号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厂房和污泥及餐厨综合处理厂房外立面装饰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嘴山市生活垃圾综合处置项目-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设施工程 1 号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厂房和污泥及餐厨综合处理厂房外立面装饰工程已由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以宁发改能源 (发展) 审发【2020】148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石嘴山市洁达环保产业有 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招标人为石嘴山市九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 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宁夏国际招标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钢结构及钢网架屋面,主要内容为厂房的墙面钢结构、压型复合墙面板、变形缝等。
2.2 建设地点:石嘴山市姚汝路以北、原 110 国道以东、宁夏恒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西。
2.3 计划工期:88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 4     月 1   日,计划竣工日期: 2023年6    月 28     日。
2.4 招标范围:石嘴山市生活垃圾综合处置项目-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设施工程 1 号生活垃 圾焚烧处理厂房和污泥及餐厨综合处理厂房外立面工程施工。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2.5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注: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 (如果有) 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 上资质和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 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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