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国道G325线鹤山址山至开平塘口段改建工程(鹤山段)-管网迁改(电力)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道G325线鹤山址山至开平塘口段改建工程(鹤山段)-管网迁改(电力)工程已由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局以粤发改交通函(2019)3687号批准建设,投资项目统一代码为2018-440783-48-01-809868,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鹤山市址山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省按规定给予补助资金约53847万元,其余资金由地方自筹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规模:因10kV址云线等7回线路部分杆塔位于2021年国道G325线鹤山址山至开平塘口段改建工程用地的规划红线内,影响该地块的项目建设,须对10kV址云线等7回线路部分杆塔进行迁改。
项目概算总投资:115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为:7875900.82元。
总工期:50日历天。
招标范围:本项目设计图纸显示的国道G325线鹤山址山至开平塘口段改建工程(鹤山段)-管网迁改(电力)工程的架空输电线路部分和电缆线路部分的所有施工内容及设备采购和安装。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建设地点:国道G325线鹤山址山至开平塘口段。
工程质量要求:安装施工必须符合“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要求和国家、省、市供电局等有关部门的有关《规范》及《规程》要求。
本次招标内容:本项目设计图纸显示的国道G325线鹤山址山至开平塘口段改建工程(鹤山段)-管网迁改(电力)工程的架空输电线路部分和电缆线路部分的所有施工内容及设备采购和安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 国道G325线鹤山址山至开平塘口段改建工程(鹤山段)-管网迁改(电力)工程 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少有承担过1项10kv及以上线路工程(时间以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时间为准)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机电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二级注册建造师必须在广东省内注册),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