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盐城响水县2023年农村河道生态治理工程勘测设计招标公告(不见面开标)
响水县2023年农村河道生态治理工程勘测设计招标公告(不见面开标)项目编号:XS20230307050
标段编号:XS202303070531121197
1.招标条件
响水县2023年农村河道生态治理工程(项目名称),项目业主为响水县农村水利工程建设处,建设资金来自省市奖补和县级配套(资金来源),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响水县农村水利工程建设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涉及全县7个镇,建设县乡级农村生态河道约130公里。项目计划总投资约3000万元。
2.2招标范围:本次勘测设计招标划分为一个标段,包括项目《实施方案》的编制、项目勘测、招标图设计、施工图设计(含施工期间的设计变更及后续相关工作)以及设计文件的汇总上报和设计文件审查期间、施工招标期间、施工期间、竣工验收等各阶段的服务工作,并提交相应的设计文件及有关技术资料(包括电子版)。
2.3设计周期:
2.3.1《实施方案》: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后10个日历天内,完成《《实施方案》》编制并提交招标人报主管部门审批。
2.3.2招标图纸设计:《《实施方案》》批复后5个日历天内提供招标图设计。
2.3.3施工图纸设计:施工招标公告发布后10个日历天内提供全部施工图纸。
2.3.4勘测资料深度及提交时间应满足各阶段设计深度及进度要求。
2.3.5服务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验收等服务工作完全结束之日止。
2.3.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达到设计文件要求的深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或河道整治工程专业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3.3投标人还应满足以下三种资质要求之一:
(1)工程勘测综合甲级资质;
(2)同时具有岩土工程勘测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和工程勘测类工程测量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3)同时具有岩土工程勘测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和测绘类测绘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3.4投标人须具有类似项目实施业绩:类似项目实施业绩是指牵头人近5年内(2018年3月1日至今)完成河道治理项目类似工程(总投资≧1500万元)勘测设计业绩。类似工程勘测设计证明须包括中标通知书、合同或协议书。如提供的中标通知书、合同或协议书中均未能体现本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指标的,须提供业绩项目所在地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能反映相关指标的证明,相关指标能够体现,投标文件中同一指标,不一致的,以最小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