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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3-3-9 数据编号: 3513657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福建常山华侨城污水处理厂扩建及提标改造工程特许经营项目(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常山华侨城污水处理厂扩建及提标改造工程特许经营项目(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常山华侨城污水处理厂扩建及提标改造工程特许经营项目(二次招标)(招标项目编号:E3506260601800308003)已由漳州市常山华侨经济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常发改审[2022]9号批准建设,漳州市常山华侨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建设局作为本项目的项目实施机构及招标人,委托厦门恩哲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本项目的招标事宜,根据常侨区[2022]39号会议纪要精神,本项目采用特许经营模式实施,具体采用TOT+ROT的运作方式,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特许经营权进行公开招标,选定项目投资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常山华侨城污水处理厂扩建及提标改造工程特许经营项目(二次招标)
2.2建设地址:漳州市常山华侨经济开发区。
2.3项目投资:根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实施方案,本项目含一期技改和二期提质改造工程及应急工程,项目总投资为24820.76万元,其中一期提标改造工程费用1880万元(已经实施),存量资产转让费暂定3670.03万元,利息112.49万元;二期工程9016.35万元,设备费5047.3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794.18万元,基本预备费867.14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364.16万元;铺底流动资金388.81万元;园区事故应急池1680万元(已经实施的土建、设施、设备等工程)。
2.4工程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1.一期技改工程主要建设内容:
(1)更换以下构筑物设备:粗格栅及进水泵房、细格栅及旋流沉砂池、综合生物反应池、高效沉淀池、滤布滤池,接触消毒池;
(2)新建建构筑物:污泥调理池(2万m3/d)、污泥脱水机房(2万m3/d)、除臭系统基础。
2.二期提标扩建工程主要建设内容:
(1)更换以下建构筑物设备:高效沉淀池、滤布滤池;
(2)新建建构筑物:粗格栅提升泵房(2万m3/d)、细格栅旋流沉砂池(2万m3/d)、调节池(2万m3/d)、气浮池基础(2万m3/d)、多段多级AO池(2万m3/d)、周进周出矩形二沉池(2万m3/d)、滤布滤池(1万m3/d)、接触消毒池(1万m3/d)、污泥调理池(1万m3/d)、污泥脱水机房(1万m3/d)、铁盐储池(2万m3/d)、加药间(2万m3/d)、鼓风机房(2万m3/d)、变配电间、除臭系统基础;
(3)厂区应急池改造;
(4)园区事故应急池建设(含土建、设施、设备等);
(5)拆除一期脱水机房、拆除一期储泥池及冲洗水池、拆除一期紫外消毒池。
注: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以本项目审查通过的各类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及相关技术标准和要求为准。
本项目运营内容包括:本项目的运营内容主要包括常山华侨城污水处理厂一期和二期的运营,未经漳州市常山华侨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建设局同意,不得擅自拓展或调整其业务范围。
2.5招标内容及范围
招标内容为常山华侨城污水处理厂扩建及提标改造工程特许经营项目(二次招标)的社会资本招标。
招标范围为本项目投资融、设计、建设、运营维护,项目范围和运营维护范围以本项目各类合同、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及相关技术标准和要求为准。
2.6项目运作模式
①本项目由漳州市常山华侨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授权漳州市常山华侨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建设局为本项目的项目实施机构及招标人,负责本项目的组织实施,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社会资本。
②项目实施机构通过公开招标确定社会资本方后,中标社会资本方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合同约定的要求在漳州市常山华侨经济开发区辖区内成立项目公司(持股比例100%)并签订《常山华侨城污水处理厂扩建及提标改造工程特许经营项目合同》(以下简称“《特许经营项目合同》”),将特许经营权授予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负责项目投融资、设计、建设、运营维护、移交和协议中约定的有关内容并承担相应的费用和风险,并享有获取污水处理服务费相关的权利。
③一期项目、园区事故应急池过渡期间,由原提标改造单位负责运营,在二期项目完工后,由项目实施机构将项目资产及相关资料完整移交给项目公司,项目公司试运营期间,运营费用按照原单位运营费用标准收取,在二期进入商业运营后,污水费按照投标报价费用计算水价。
④项目建成后,项目公司在特许经营范围内对新建污水处理厂及相关配套设施设备进行运营维护,由项目实施机构及相关部门根据绩效考核办法对项目公司进行绩效评价,依据考核结果决定是否扣减保函或补贴金额。
⑤项目特许经营期届满,项目公司将项目资产和特许经营权无偿移交给漳州市常山华侨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或其指定机构。
2.7项目公司组建要求
①项目公司股权结构和注册资本:项目公司由中标社会资本方出资成立。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4964万元,由中标社会资本方100%出资。项目注册资本在不影响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在建设期内分步到位。
②项目公司注册地为项目所在地,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
2.8资金来源:由项目资本金及融资资金组成。
(1)项目资本金部分:本项目资本金按纳入污水处理厂总投资额的20%计。
(2)融资部分:除项目资本金以外的其他资金,由项目公司负责融资到位。具体筹措到位时间由项目公司根据项目建设要求以及金融机构融资要求按时足额到位。
2.9特许经营期限:本项目特许经营期为31年,建设期1年(2023年12月15日前达到合同约定的出水要求),运营期30年。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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